《北京市旅游条例》通过 7类非法一日游最高罚10万
《北京市旅游条例》表决通过 今年8月1日起施行
擅自散发一日游广告、北京以不合理低价非法揽客、市旅诱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、游条擅自变更行程等非法一日游行为,例通今后将受到严惩。过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了《北京市旅游条例》,非法罚万条例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。日游
非法一日游顽疾由来已久,最高为提高对非法一日游的北京打击实效,条例一方面规定有相关上位法和本市地方法规规定的市旅,优先适用相关法律法规。游条另一方面又作出了“兜底”性规定,例通对其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过类情况,明确了应当承担的非法罚万法律责任。“以保证违法行为均能受到惩处,日游对非法一日游经营者产生震慑。”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李小娟介绍说。
条例规定,7类非法一日游行为,将由旅游、工商、交通、城管执法等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;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,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;对有关责任人员,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7类行为包括未取得导游证从事一日游;擅自散发一日游小广告;发布一日游虚假信息;以不合理低价非法揽客;诱骗、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、擅自变更行程或甩团、甩客;在景区内及其周边地区,追逐、拦截旅游者,索要物品,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及其他情形。
条例对景区扩音喇叭噪音扰民的问题提出限制,规定景区允许使用扩音设备的,应当划定使用区域和时间,明确扩音设备的使用要求,噪声排放不得超过50分贝。
条例还增加了景区应当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的内容。规定景区应当根据接待需要,按照规定标准,建设停车场、免费公共厕所以及符合环境卫生、通信、安全保障、无障碍等要求的配套服务设施。
此外,条例鼓励旅游经营者利用皇城文化、老北京文化以及名人故居、博物馆、纪念馆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,开发特色旅游产品。(记者 邹乐)
(责任编辑:时尚)
- 华星首款自研三折叠屏样机现身:7.85英寸大屏加持
- 杭州加油站已进化到机器人加油 效率甚至比人工还高
- 大机构新进重仓股曝光 医药行业受基金青睐
- 三星手机发生爆炸是怎么回事?这次是S3!
- 蔚来全新品牌firefly萤火虫全球首秀:预售价14.88万元
- “五险二金”是什么二金?你的工资条上将有这笔钱
- 工信部明确:2G3G面临“退网” 需完善用户保障措施
- 氢动力自行车每辆售价5.9万元 法企投入量化生产
- 科学研究证明:名字真的能影响一个人的未来
- 柳州螺蛳粉协会秘书长谈增臭剂 当地多部门将对螺蛳粉企业开展实地检查
- 小杨哥回应徒弟直播间开播秒封:大家无需担心
- 奇瑞捷途山海 T1 上市:紧凑型插混公路旅行越野SUV |售价15.48 万元起
- 腾讯视频独播!《流浪地球2:再次冒险》纪录片今日上线
- 泰禾集团股价日盘创新高后下跌 跌幅2.71%